国宝级糕点师明香穿到一本年代文里,成了文工团里那个有貌有才,却因嫉妒女主,而被打压了一辈子的炮灰。当初原主勉为其难答应了男主的恋爱请求,却被女主截了胡,最后反而是原主变成了人们眼里插足爱情的不要脸小三。明香:谢邀,渣男贱女请锁死。*明香在团长的撺掇下嫁给了一位军人。听说那人虽然看着英气十足,其实有隐疾。嫁给了一个这样的人,所有人都笑她进了火坑,等着看她笑话。却在她带着别人想都不敢想的财富,跟着升官好几级的丈夫从海岛回来时,看到了她的男人。丰神俊朗的男人手里牵着一个、怀里抱着一个、背上还驮着一个,都是漂亮萌娃。他笑得宠溺又温柔,贴心地给妻子擦汗。而那几个孩子,都和男人一个模子刻出来!*明香当初也不是特别愿意,但这个男人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!有隐疾?那正好,她还嫌生孩子危险,带孩子痛苦呢!关键这人不烟不酒不撩妹,又帅又温柔,还主动要求月月上交工资,为什么不嫁?就是随军海岛苦了点。明香本来是这么想的,直到她到了海岛看到了那一棵棵的大椰子、黄芒果、大荔枝,还有那随军海岛的有钱小媳妇。眼前浮现出自己做的椰丝奶球、杨枝甘露、荔枝冰露……会卖脱销的吧?*曾易青家里三代军功在身,想的念的都是报效祖国,次次相亲次次把人弄哭,在外就得了个有隐疾的骂名。直到有一天,他遇到了明香。小丫头愿意嫁给他,还总是安慰他不要在意隐疾的事,温言软语,眼里满是疼惜,漂亮的脸蛋让他看一眼就重了呼吸。隐疾?去他娘的隐疾!预收一:《七零美人随军北疆日常》 江飞叶从寸草不生的末世归来,回到了花红柳绿的七零年代。 正准备好好享受退休的日子,却已被继母替继妹嫁给了一位边防军人。 江飞叶走前那晚,继母喝着小酒偷着乐。 北疆天寒地冻,那林海雪原一年里有半年大雪封山,物资进不来,人出不去,连草根都没得吃,冻得面颊裂出一里地! 江飞叶命都不见得保得住,就有命回来,那张水灵灵的脸蛋可就毁了!再比不上她的亲女儿! * 江飞叶来到丈夫戍边的地儿。 一抬头就是广袤的深山野林,层峦叠嶂,光是树叶的色儿都红橙黄绿特养眼。下了雪后银装素裹又很仙。这让看惯了末世荒凉的她很是高兴,就这么住了下来。广袤林海物资丰富、神秘非凡,甚至有人说哪里埋藏了金矿。 她采菌子、挖灵芝、种人参`种木耳……养鸡养鸭养猫狗,逮兔子战野猪,棒打狍子瓢舀鱼……做一手香喷喷的青椒野生菌、铁锅炖大鹅、烤兔肉烤山羊……有了娃后她更是多了几个小跟班,成了军属院里备受崇敬的孩子王!关键那便宜丈夫也好,长得好看还是个军官,家里三代从军,身体好力气大,工资上交不作妖,只要在家家务就全包。江飞叶满意极了,跟着升了职的丈夫调出来时居然更水润了,气死继妈那一家! * 程林海的婚姻是战友介绍的,说实话就见了见照片,无所谓喜不喜欢。 可那姑娘嫌他戍边辛苦,不嫁了,要把自己的继姐嫁过来替她。被这样嫌弃,是个男人都会不舒坦。 所以等那位叫江飞叶的继妹嫁了过来,程林海并不热情。 他非常感激江飞叶愿意替嫁,可这么细胳膊细腿的漂亮小姑娘,又能在这里撑多久? 虽说如此,程林海还是把她当孩子宠,给足了尊重和自由。 直到有一天,熊瞎子袭击家属院,他那漂亮媳妇一巴掌把那畜生打趴下,程林海懵了。 哦,原来他媳妇儿并不娇滴滴。 原来他媳妇儿适应得很好,会带着大家进山捡菌子、逮兔子、打渔,还替国家探到了金矿! 她甚至有一身好功夫,带领当地村民自发站岗巡逻,抓住了好几个敌特,被上头嘉奖表扬,破格提拔进了机关当骨干。 程林海安心下来,不再压抑自己的热情。可他媳妇儿红着脸推开他:“林海哥,你最近是不是太粘人了,不是说我们的婚姻走个过场,互不干涉吗?” 程林海:“……”预收二:《年代文大佬们的团宠小厨娘》 沈芳琴刚穿到一本年代文中,就遭遇天崩开局。 亲爹讨工钱被工头打死,含冤未雪。 亲妈经不住打击卧病在床。 弟弟妹妹饿得跟野狗抢吃,一家人眼睛都冒绿光。 沈芳琴掀桌:还好我还有门厨师手艺,不然这日子没法过了! * 沈芳琴在街角支了个小炒摊,凌晨三点就出摊,晚上十点才回家,对客人热情周到,真材实料舍得放油。 辣椒炒肉,辣椒皮薄肉厚、椒小味香,五花肉肥瘦相间,肉片鲜嫩,吃得大汗淋漓心情爽,一点都有劲儿! 莲花血鸭鸭肉炒香,以小米椒、干辣椒、当地土线椒当佐料,出锅前浇上红艳艳的鲜鸭血,鸭血渗入到每一块鸭肉中,辣而不燥,美味鲜香! 您要是钱不够,就点个简简单单的清炒生菜,生菜脆嫩,咸味适中,一盘能下八碗饭! 明香彻底火了,家里也能顿顿吃上糙面馒头了,弟弟妹妹也有钱交学费了,自己也能买点好衣服了,还认识了很多好友。 可这毕竟没有店面不方便,而且挣得有限,不够她发挥,但店面又贵,明香颇为苦恼。 直到有一天,一个文质彬彬的高大男子来到了她的煎饼摊。 “芳琴妹妹,还记得我吗?我是冯逸飞,你的小万哥。” “谢谢你那些天救了我,先前谎报名字实属无奈,我跟你道歉。” “这次来就是想问问你愿不愿意开饭馆,我出钱,收益全归你,只要你让我去吃你做的饭就行。” 沈芳琴:“……” 冯逸飞? 这本书里最出名的那个冯逸飞,是那位风度翩翩但冷性冷情的京城首富! * 冯逸飞四岁成了孤儿,十六岁走街串巷倒卖老鼠药,二十五岁就身家百万,成了首屈一指的商业大佬。 在他跌宕起伏的人生中有个一个小插曲。 那段时间他被对家阴了,身无分文流落街头,饿得走路腿打颤,还得躲避对家的追杀。 有天他觉得他真的要饿死了,忽然看到黑暗中昏黄的一点灯光。 穿着白围裙戴着白头巾的女人站在灯下,面容恬静柔美,眼里盛满柔光。 她朝他走过来,毫不介意他的脏臭,用毛巾擦了擦他手心,把一碗饭菜放了上来。 “大哥,饿了吧?吃饭,不要钱。” 从此以后,那饭菜的味道便成了他记忆里最完美的味道。 * 沈芳琴以吃会友的例子有很多,这样的年代文大佬朋友她还有四个。 书里的霸气军官帮她爸讨回工钱不说,还让那些人缝纫机踩断腿。 香江影视协会的名艳女主席坐拥多家影视公司,拍电影是为了给她饭后消食。 温文尔雅的华国火箭第一人最喜欢替她监督弟妹学业。 顶级医院外科大佬亲自过来给她妈测血压。 每次,他们急不可耐吃完饭后就开始争。 争沈芳琴更喜欢谁,和谁更交心,谁更有资格给她幸福。 沈芳琴:…… * 有所人都知道,京市惟芳大饭店的老板娘沈芳琴年纪不大,来头不小。 她坐拥无数财富,却低调谦逊有礼,和所有人都能打成一片。 但你要看她脾气好欺负她,那你可就踢到铁板了。 她的水啊,可深呢!